近日,市场监管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海沧两家小吃店自行制售的油条铝残留量超标,其中一家的油条铝残留量达609毫克/千克(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油炸面制品中铝残留量不能超过100毫克/千克)。执法人员委托检测机构对这两家小吃店的原料和成品进行再次抽检。经调查,油条铝含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当事人在调制配料的时候,过量放入明矾所致。目前,海沧区市场监管局已分别对2家小吃店进行立案调查。
执法人员介绍,《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不得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尚不构成犯罪的,可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如涉嫌犯罪,将移送公安机关。
传统的油条加工通常会使用明矾作为膨松剂。“明矾又叫硫酸铝钾,它本身是允许添加的,但是过量添加会导致油条里铝残留量超标。”执法人员表示。含铝食品添加剂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但长期过量摄入铝,可能对健康产生不利影响。
“目前随着科技的进步,无矾膨松剂、无铝复合膨松剂和发酵型无铝复合膨松剂等新型添加剂取代了明矾,广泛应用到油条的加工过程中,不仅能避免铝对的危害,还能优化油条的质量和食用品质。”执法人员建议,餐饮经营者、消费者家庭炸制油条时,最好使用无矾、无铝的膨松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