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近期,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生产的砂轮产品质量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了8批次产品,经检验,不合格1批次。
砂轮是列入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产品目录的产品。截止4月底,上海市有效获证生产企业共11家,本次抽查上海市生产企业11家,实际抽到产品的有8家,另有3家企业由于停产、已国抽等原因未抽到样品。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2494—2003《普通磨具 安全规则》、GB/T2484—2006《固结磨具 一般要求》和GB/T2485—2008《固结磨具 技术条件》等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要求,对产品的下列项目进行了检验:回转强度;孔径;静平衡;裂纹;黑心;哑声;标志。经检验,标称上海豫申磨料磨具有限公司生产的T27-A/F24R5BF 125×6.0×22.23“速普尔” 高速树脂钹型砂轮(2012.4.13),孔径项目不合格。
质监部门表示,孔径项目是砂轮产品的主要尺寸指标。砂轮孔径应按国家标准规定标注在砂轮产品表面,孔径尺寸应在国家标准规定的公差范围内,一批样品中允许有一片不符合公差要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不符合要求则判定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