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郑州市产权交易市场对珠海市斗门井岸镇联营磨具材料厂55%股权进行公示。
珠海市斗门井岸镇联营磨具材料厂,成立于1992年12月,位于井岸镇牛圹,法定代表人李凯,注册资本人民币350万元。主要经营磨料、磨具制造。经有关部门批准同意,现拟转让珠海市斗门井岸镇联营磨具材料厂55%股权。
星光制药厂侵占珠海市斗门井岸镇联营磨具材料厂土地,该厂要求星光制药厂自行拆除违章建筑,退还侵占的土地,但星光制药厂置之不理,事情至今没有解决。
经评估,珠海市斗门井岸镇联营磨具材料厂总资产2071.23万元,总负债919.48万元,净资产1151.75万元。资产评估结果已在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1.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受让方为企业的,应当具备化工企业生产资质,综合实力较强;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长期从事化工企业管理工作;2.受让方提供的《企业运营和发展规划》须经珠海市斗门井岸镇联营磨具材料厂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经股东双方审核认可;3.股权转让后,原企业主营业务五年内不得变更,原企业职工去留自由选择,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的,该合同首期不得低于五年;4.鉴于本次转让的是部分国有股权,且一宗土地存在问题,受让方应遵守属地政府的相关政策和规定,按照当地政府总体发展规划,提出受让方案和远期发展规划;5.受让方应就相关问题和风险,与其他股东进行充分沟通,并对受让股权后产生的相关资产权属变更问题自行负责处理。由此产生的矛盾和各类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