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获悉,2020年1月3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郑州嵩山砂轮厂(普通合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公告([2020]第33号)。
经查,郑州嵩山砂轮厂(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且情节严重。依据《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决定将郑州嵩山砂轮厂(普通合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企业应主动纠正相关违法行为,并于2025年01月03日后申请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郑州嵩山砂轮厂(普通合伙)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要求核实。也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者河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