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三月到六月,民航内蒙古监管局原巡视员、自治区政协张元斗同志陆续收到了来自自治区旅游局、公安厅、安监局的提案答复。这些答复分别从部门角度对张委员年初在自治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上关于对升空物体加强管理的提案进行了回复,明确了相关措施,形成了齐抓共管、阻塞漏洞的监管合力。
近年来,随着自治区经济的高速发展,内蒙古民航迎来了发展的春天,但在航空运输量迅猛增加的同时,许多影响航空安全的隐患也在不断滋生,例如,由于在净空保护区燃放烟花爆竹、在飞行航路上施放气球、孔明灯等事件时有发生,致使航班改变正常飞行计划,造成航班空中等待,从而延误。通用航空方面,一些单位和个人购置了(超)轻型航空器,在未经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审批许可或未与管制部门联系的情况下,非法从事航空拍摄、广告宣传、空中游览等飞行活动,给航空安全造成了很大压力。造成这些危险源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某些政府、事发单位和民众对民航法律规章不了解,维护航空安全意识淡薄,与民航监管部门信息沟通不畅通,造成监管死角。
对升空物体加强管理是个综合治理工程,既不能毕其功于一役,也不能仅靠民航主管部门,自治区地域辽阔,监管局在各盟市没有办事机构和工作人员,要想实现全方位监管,必须借助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确保辖区航空持续安全的局面。鉴于此,监管局想到了借助原监管办巡视员张元斗同志任自治区政协的有利条件,发挥政协提案督促政府有关部门重视和加强航空安全的作用。今年年初自治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召开前夕,监管局相关专业监察员与张元斗同志反复讨论,确定了对升空物体加强管理这个提案,细化梳理了存在的问题,就地方相关部门需协调解决的问题提出了建议。从回复情况看,自治区旅游局表示要在旅业加强对民用航空法律规章的学习,加强对旅游节庆活动期间的航空安全检查及与民航监管局的沟通;自治区公安厅对区内低空慢速小目标进行了调查摸底,并采取了规范性措施;自治区安监局与该局共同草拟了《关于加强内蒙古自治区通用航空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拟于近期会商各部门下发,切实加大整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