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不干不净吃了没病”,可当别人真的拿了“不干不净”的东西来给你吃,我相信百分之九十的人是不愿意吃的,因为同样一批人还相信“病从口入”。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国民安全的第一步,2015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开始实施,在一定程度上为国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驾护航。在该法案,对于食品添加剂以及各种食品相关生产经营进行规定,针对相关违法行为在《刑法》等法律中也有规定。
为了人们食品安全,法律尽量包含了各个方面,可依旧还是有人为了利益铤而走险,将他人的安全视若无物,而他们自己却从来都不吃自己制作生产的东西。正如2016年江苏爆出的“铝包子”事件,8000余只含铝的包子流入当地民众中,给民众的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
所谓含铝的包子,实际上是添加了一种含有硫酸铝钾或者硫酸铝铵的泡打粉,因为这种添加剂能够使得包子变得更加的蓬松,因此,在以前某些无良商家会用它来增加包子的口感,可是这种添加剂一般极难被排出,一旦沉积过量,就会对健康造成潜在威胁,严重者会影响到人的智力发育,对一些小孩的生长具有极大的危害。
因此,早在2014年,我国就已经明令禁止了数种含铝食品添加剂在食品制作生产过程中的使用。可依旧有不少抱着侥幸心理的商家知法犯法,为了能够获取市场的认可,依旧违规添加含铝的食品添加剂,江苏的“铝包子”事件中,涉案商家史某某就是采用该手法,抢占了当地的市场,在四个月内卖出了8000只包子,赚了将近20000元,而这8000字包子全部都是含铝的毒包子。
据史某某自己交代,其从2016年11月开始采用这种办法制作包子,他称是因为自己包子铺的生意不好,在网上看到这种做法之后,就学着做了一下,结果没想到大家都喜欢上了这种口感。
眼看着自己的生意越来越好,史某某越发欲罢不能,他渐渐依赖上了这种含铝的发泡粉,觉得它就是致富的法宝。2017年2月份,史某某的包子铺被执法人员查封,在其店子里,执法人员发现了大量的含铝添加剂。
当地居民在了解了情况之后,纷纷埋怨,觉得能够干出这种事的人,心肠一定是黑的。拿别人的健康来赚取自己的利益,简直已经没有了人性。
史某某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如果在食品生产经营中,违法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并未构成犯罪的,应当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根据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以及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的差距来决定其的罚款程度。
如果已经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则应当依据刑法规定,对其进行刑事处罚,根据刑法相关法条规定,如果行为人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并且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行为,就可以被定为此项罪名。
而在此项罪名的相关规定中,犯该罪一般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已经对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个案件中,史某某过量添加非法含铝添加剂,已经有构成严重疾病影响他人健康的重大风险,因此,在最终史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两万元,鉴于史某某行为对公众带来的严重恐慌,相关公安机关要求其对受其影响的广大民众公开道歉,并进一步宣传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
而实际上,在我们生活中,给我们食品安全造成危害的不仅仅只有含铝的添加剂,随着食品工业技术的进步和发展,食品添加剂在其中充当了极其重要的作用,食品添加剂的出现满足了不同民众对于美食外观以及口味上的需求。
可在创造一些人造美味的同时,也使得一些行业越来越依赖于添加剂的使用,而忽视了原本食物的味道,某些食物添加剂本身对是有一定危害的。当然,在这方面,我们不能抛开剂量谈毒性,食品添加剂不等于非法的违规添加剂,但是绝大部分的添加剂都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来执行。
因此,为了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相关部门根据了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额外的制定了有关食品添加剂的国家标准,这一标准的实施,不仅打击了那些靠违规食品添加剂赚取利益的商家,同时也是给了民众一颗定心丸,要去明白食品添加剂并不是一味的只有害处。
任何一种物质,只要用在有利的方面,对其进行严格约束以及规定,其实就完全不用担心。依旧是拿以上的含铝添加剂来看,以硫酸铝铵为例,除了做食品发泡剂以外,它在农作物施肥,以及蓄电池的生产等方面,都有着极大的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