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1月4日发布的相关文章显示,在原平开馄饨店的福建人李某在制作小笼包过程中添加含铝的食品添加剂,并大量向不特定人群销售,构成了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原平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李某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已缴纳)。禁止被告人李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据悉,泡打粉,是一种常被应用于面食,能够起到泡发和蓬松作用的化学复合疏松剂。加入泡打粉制作的面食往往外形饱满,洁白无瑕,普通食品也会增添几分好卖相,而且一般面食使用酵母泡发、蓬松过程需要几小时,但是使用泡打粉只需几分钟,这无疑会给商家节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市面上可见的泡打粉大致可分两类:含铝泡打粉和无铝泡打粉,其中含铝泡打粉早在2014年5月就被我国食品监管部门宣布禁用,《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中新规指出:当年7月1日起,除面糊、油面制品、煎炸粉、裹粉等,小麦制品全部禁止添加硫酸铝铵、硫酸铝钾等物质,膨化食品也禁用含铝添加剂。
含铝泡打粉含有明矾,其主要成分就是硫酸铝铵和硫酸铝钾。医学研究发现,铝本身具有轻微的毒性,少量摄入对危害有限,但铝可以在内长期积累,当其达到一定的水平,就会引起各器官和组织的器质性或功能性病变,比如:骨质疏松、大脑退化、皮肤衰老等等,严重时引起痴呆和早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