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1月12日讯(记者 雷兹)在包子店打工十几年积累了一定经验后,2015年,胡建华(化名)在成都青白江区开了一家包子铺,为了使面粉快速发酵,他竟在面粉中添加含有硫酸铝铵的泡打粉。2016年12月8日,胡建华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青白江检方提起公诉,12月26日,胡建华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罚金2万元。
此前在包子店打工十余载,胡建华积累了一些制售包子的经验,两年前,胡建华创业开起了包子铺,主要出售包子、花卷等食品。为了使面粉快速发酵缩短制作包子的时间,胡建华竟动起了“歪脑筋”,他向面粉中违规添加含有硫酸铝铵的泡打粉。
2016年3月17日,青白江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胡建华铺面内销售的包子、花卷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采样的包子中铝含量达158mg/kg,花卷中的铝含量为46.1mg/kg,送检样品铝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
根据国家明确规定,小麦粉及其制品生产中不得使用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如果长期摄入铝,会导致智力下降、反应迟钝,甚至诱发骨质疏松等症状。“铝包子”被查获后,胡建华被带至青白江区公安分局接受调查处理。
检方认为,胡建华为了提高销量,使用违规添加剂,对消费者的身体造成不可逆的危害,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青白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该案提起公诉。最终,胡建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罚金2万元,并被禁止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加工、生产及相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