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11月7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35期(总第433期)通告,检出24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6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食品伙伴网讯 11月7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35期(总第433期)通告,检出24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6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3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泗水县圣水峪镇满糖红喜铺店销售的标称为临沂鲁蒙万寿泉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桶装饮用水(生产日期/批号:2023/7/19,规格型号:18.9L/桶),大肠菌群和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昌邑市都昌街道真福超市销售的咸鸭蛋,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兰陵县山妹清泉纯净水厂生产的饮用包装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23/8/4,规格型号:17.5±1L/桶),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不是致病菌指标,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变质,可能危害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GB 2749—2015)中规定,再制蛋(不含糟蛋)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菌落总数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测结果超过104CFU/g。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如果食品中的大肠菌群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变质,可能危害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包装饮用水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中大肠菌群的检测结果均为不得检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GB 2749—2015)中规定,蛋与蛋制品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大肠菌群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2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测结果超过10CFU/g。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长期食用铜绿假单胞菌超标的食品,可能对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包装饮用水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中铜绿假单胞菌的检测结果均为不得检出。3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分别为日照市东港区巧克力渔餐饮有限公司加工的自制凉拌海蜇头,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莒县乐易综合超市销售的豆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滨海经济开发区蜀湘轩饭馆加工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含铝食品添加剂(比如钾明矾、铵明矾)可用作膨松剂、稳定剂。按标准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一般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但长期过量摄入铝超标的食品,对健康可能产生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明矾(硫酸铝钾或硫酸铝铵)可以在油条等油炸面制品制作过程中使用,但其铝(Al)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mg/kg(干样品,以Al计),腌制水产品(仅限海蜇)中铝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为500mg/kg。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菌的抑制能力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能被完全吸收,并能抑制内多种氧化酶,长期过量摄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的食品,对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豆腐中不允许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