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根据2024年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年度监督抽检有关要求,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2日对安徽优尔乐连锁超市有限公司经营的步步糕(248g/盒,生产日期2023-12-10,生产企业:郎溪县任义食品厂)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2024年1月25日,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的《检验报告》(TWJS24010092),检验结论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g/kg,标准指标:不得使用,实测值0.0858),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上述检验报告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1月25日送达郎溪县任义食品厂。当事人在收到检验报告后未提出复检和异议申请。2024年2月20日,当事人接受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询问调查,询问调查期间执法人员依法收集相关证据。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12月10日生产苯甲酸及其钠盐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步步糕”100盒(规格:248g/盒),其主要生产工艺是将糕粉、糖、大豆油、水按照一定比例混合后放入模具中烤制,待烤制的半成品冷却后进行切片装盒,当事人对生产“步步糕”食品所使用的原料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当事人于2023年12月10日当天以2元/盒的单价将该批次食品销往郎溪县城区及乡镇各超市,总计销售100盒,销售所得为200元。当事人于2024年1月25日对涉案批次产品组织召回,因涉案“步步糕”已售完,未能召回。故本案货值金额为200元,违法所得为2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对郎溪县任义食品厂进行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