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开展本市食品安全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抽检信息涉及6大类食品,包括:豆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调味品、方便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食用农产品等。抽检样品共计524批次,其中合格521批次、不合格3批次。
1.南江县太子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上海玄宾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餐桌豆腐干(五香)(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3.由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陈惠民供应、李静(上海西郊国际农产品交易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不合格项目: 镉)。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公开。
含铝食品添加剂可用作膨松剂、稳定剂、抗结剂和染色料等。铝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改善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超范围使用含铝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
镉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镉对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大量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导致肾和骨骼损伤等健康危害。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线进行投诉举报。